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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别人冒用发工资怎么办?两处及以上工资如何算个税!

 日期:2018-04-17 08:12:51 人气:145

1.个人如果当月已取得多处工薪收入,不论是否达到补缴税款标准和是否接到地方税务机关的通知,个人就已经发生了应税行为,必须要履行自行纳税申报的法定义务,在取得收入的次月十五日内,主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同时也请您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申报地点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变更。

关键词:个人必须要履行自行纳税申报的法定义务,不是单位代扣代缴

【例】职工刘某7月份从甲公司取得工资4000元,从乙公司也取得工资8000元,请问如何代扣个税?

答复:

甲公司扣缴个人所得税为=(4000-3500)×3%-0=15元;

乙公司扣缴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

如该个人自行选择到甲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汇总纳税,申报税款为(8000+4000-3500)×20%-555=1145元。

应补个人所得税:1145-345-15=785元。

提醒1: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所得的,应分别由扣缴义务人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同时其本人应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提醒2:合并纳税是指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同一项目两处收入要合计,且只能减除一次费用扣除标准;

提醒3: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2.对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欠缴应纳税款、未结清税款及滞纳金的,将会受到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阻止出境、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您如果出现自行纳税申报不良记录,将有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风险,会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通俗的讲:一处失信,可能不能坐火车和坐飞机等

3.如果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如果被未任职、未受雇过或已离职的单位使用,并且给您虚假申报工资薪金收入,请您及时向该单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交正式书面情况说明。

通俗的讲:尽快去税务机关解决个人信息被“冒用”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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