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照一码”信息采集需要什么资料?
咨询员:您好,166号咨询员为您服务,请讲。
来电人:哎,你好,问你一下,去税务办理登记需要带哪些东西啊?
咨询员:先生,如果您是按照“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新设立的单位纳税人,首次到税务机关办理业务时,应进行补充信息采集,补充信息采集需要携带上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还有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大厅或者网上可以填写《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
来电人:在网上也可以补办?
咨询员:对,在网上也可以办理您的补充信息采集,但是一般建议您大厅办理,因为到大厅您还需要税种核定,网上办税平台是做不了税种核定的。我把刚才给您说的资料给您短信发送到来电手机上,您注意查收下。
来电人:好的,谢谢
咨询员:不客气,请问还有其他可以帮您吗?
来电人:昂,暂时还不需要
咨询员:好的。感谢来电,稍后服务评价,再见。
(二)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何领用数量及开票限额规定?
咨询员:您好,156号咨询员为您服务,请讲!
来电人:你好!
咨询员:您好,请说!
来电人:关于那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领用那个专票和普票,我们安徽国税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啊?就是对他的使用份数还有限额?
咨询员:请问您这边是新办企业吗,先生?
来电人:对,新办理的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
咨询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为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那第一条规定指的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
(一)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需要采集、验证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范围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二)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主动申领发票;
(三)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来电人:哦,好的。那总局的那个文件号是2018年多少号呀?
咨询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
来电人:哦,好的好的,谢谢你。
咨询员:不客气,稍后请对本次服务评价,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