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们,发票开具真的不能再随意了,又一公司查出来了,被罚了!希望引起大家注意啊。在此给大家整理了最常见的虚开发票的情况。
税务稽查部门在某次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企业将给员工发放的福利品和其他集体福利支出开成 “办公用品”、“住宿费”发票,金额有80万元之多。
经检查人员调查核实。原来是因为集体福利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会受到扣除比例的限制,因此要求将集体福利支出开成品名为“办公用品”、“住宿费”的发票。这样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又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根据检查取证结果,税务机关要求企业补缴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对企业进行了罚款。
有部分财务的小伙伴,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实际上!税务检查人员早已看穿了一切!!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是否觉得很惊讶呢?这种变名开票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属于虚开发票吗?
根据规定,变名开票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且上述案例中的变名开票行为是以少缴税款为目的,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机关将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要求将虚开发票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所以,各位粉丝朋友一定注意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开具或收受发票,发票内容应如实反映业务情况。依法诚信纳税,避免因小失大。
以下10种情况也属于 “变名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的情况有很多,而且很多人虚开了发票还不知道,下面这10种情况属于“变名虚开”发票,你有出现过吗? 情况一:开具发票时酒店将“餐饮”变更为“住宿”“会务费”“服务费”等项目; 情况二:开具发票时将“借款利息”变更为“顾问费”“服务费”“手续费”等; 情况三:开具发票时将“礼品费”变更为“办公品”; 情况四:开具发票时将“月饼”“粽子”变更为“纸张”“耗材”; 情况五:开具发票时将“佣金”变更为“服务费”; 情况六:建筑安装公司发放劳务工资不做账,用开具的材料发票抵顶劳务费用,编造经营支出成本; 情况七:购买A商品,取得的却是B商品的进货发票; 情况八:将购物卡开具成办公用品的发票; 情况九:将招待礼品的发票开具成宣传礼品的发票; 情况十:将销售货物等高税率的增值税项目开具销售服务等成低税率的增值税项目。 提醒: 1、 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2、 营业税时代的“玩票”到了增值税时代就是在“玩命”; 3、 企业经营中财务人员的底线:切记虚开虚抵发票; 4、 我们始终牢记三句话”开好票“、“做好账”、“报好税”。 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因此,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不属于企业,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因此,餐饮发票据实开具即可,无需列明详细菜品、菜单。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可以,以开票日期为准。 因此,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因此,军队、非盈利组织不在16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内,不需要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票不知道怎么开?
看了这10个问答你就会了
1、购买商品或服务项目较多,发票开具时必须开具明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