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推荐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返回上一层

个体工商户看过来!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三个事项要注意

 日期:2020-06-03 20:23:39 人气:5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经营资金压力,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延缓缴纳所得税。

  

今天带你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需要注意的三个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享受范围




XIANGSHOUFANWEI

  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对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期内按规定缴纳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办理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二、实行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享受方式




XIANGSHOUFANGSHI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三、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




SHIJIAN

  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个体工商户,暂缓缴纳的税款,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如纳税人因买房、买车、积分落户等特殊需要,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享受延缓缴纳税款。

    本文网址:http://www.taxzsw.com/show.asp?id=2574
    鲁公网安备37090202001290号 版权所有:山东信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5 taxz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2023004187号-1

    山东信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示

     

    在线QQ

    在线留言

    实时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