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在《法制日报》主办的第二届网络司法拍卖研讨会上获悉,截至今年2月,全国已有28个省份超过1200家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涉诉资产处置,4年来累计进行网拍超过19万次,成功处置标的物总金额约1200亿元。淘宝已成为司法拍卖第一平台。
阿里巴巴创新业务事业部总经理、淘宝拍卖负责人卢维兴在研讨会上表示,仅2015年一年,淘宝拍卖就为法院节省佣金超过20亿元,网络平台优势进一步显现。淘宝网络司法拍卖的成功,是因为做到了“一免双高三充分”:即免佣金、高成交率、高溢价率,信息展示充分、参与方式充分、拍卖过程充分。
2015年12月24日,最高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指出,“法院开展司法拍卖应全面推行网上拍卖方式”,从政策角度上肯定了网络司法拍卖的重要价值。
对此,最高法执行局执行督导室主任何东宁在研讨会上回应称,2015年2月最高法发布“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对网络拍卖多次作了批示。最高院执行局专门成立了一个机构,开始着重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并重点解决过去网络拍卖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