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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员工体检费是否也属于职工福利费吗?

 日期:2024-03-14 09:59:30 人气:9

有一笔福利费记账时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但没有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那么汇算的时候这笔福利费需要填报吗?单位员工体检费是否也属于职工福利费呢?

解答: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职工福利费明确规定了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要求: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因此,对于福利费部分通过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部分又没有在该科目核算的,严格意义上说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税务局有权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否则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要想税前扣除,都应通过《A10505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

职工体检费,要区分为两种情况:福利性质和非福利性质。

福利性质的体检,就是企业员工人人均可享受,完全就是一种福利待遇,跟具体的工作岗位等没有直接的关系。对于福利费性质的体检费,应归入“职工福利费支出”,在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14%以内限额扣除。

非福利性质的体检,包括职业病防治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等,因为特殊的工作岗位或工作环境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这些职工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体检。非福利性质体检的费用支出,属于劳动保护费或企业证照办理费用等,是可以全额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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