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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新政策后发票开具10个问题

 日期:2017-07-03 07:50:16 人气:116

1.增值税发票包括哪些?
答: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几种版别?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
 
3.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有哪些联次?分别有什么用途?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4.如何查询发票信息?
答: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5.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有变化吗?
答: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由开具之日起180天改为360天。
 
6.什么是新疆国税“极速开票”?
答:极速开票是一种快速开票工具,功能包括扫码开票和智能编码。开票过程中可利用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快速将开票信息填入票面,实现发票秒开。
 
7.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直接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8.如何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答:用户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登录新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https://fpdk.xj-n-tax.gov.cn,点击右上角“操作手册”,下载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使用手册》。
 
9.哪些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的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
 
10.查询不到需要抵扣的发票怎么办?
答: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后,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11.新增“回退”功能如何使用?
答:升级后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在纳税人端新增“回退”按钮,征期内纳税人误点“已申报”选项后,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点击按钮后即可回退至当期税款所属期,重新勾选确认:
(一)系统判断跳转后的下期没有进行勾选确认发票操作;
(二)系统判断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三)系统日志存在点击“已申报”操作记录;
(四)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能给予回退,并提示不能回退原因。
 
12.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几种?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有折叠票、卷票、电子发票。
 
13.普通发票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为强制规定?
答: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14.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有几种版别?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
 
15.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都有哪些联次?分别有什么用途?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1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几种规格?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17.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纸质发票一样吗?
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18.如何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答: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
 
19.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分为几联?
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第一联为发票联,是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为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为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为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为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20.纳税人应在什么时候开具发票?
答: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21.开具发票有什么要求吗?
答: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22.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发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票样,7月1日以后取得这样一张卷票是否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答: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部分行业发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本身就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受票方企业应向开票方提供税号信息,接收发票时要求对方开具纳税人识别号一栏。
 
23.电子发票用什么系统开具?
答: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24.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时,只写商品名称可以吗?
答:不可以。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并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增加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相关功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对未按规定规范使用税收分类编码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将依照下列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纳税人不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属于发票栏目填写不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公开处罚情况。
二、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选择正确的编码如实开具。
对经税务机关通过编码智能匹配助手和人工复核后发现纳税人选择的编码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更正的,视为恶意选择编码。
纳税人恶意选择编码的,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处理,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我是商贸企业财务人员,办公环境网络不稳定,经常断网,开了几次发票后就无法开具发票了,是怎么回事?该怎么办?
答: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
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开具发票次月仍未连通网络上传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的,也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需连通网络上传发票数据后方可开票,若仍无法连通网络的需携带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进行征期报税或非征期报税后方可开票。
 
26.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需要盖章吗?财务章还是发票专用章?
答: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7.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8.销售旧机动车能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不可以,纳税人销售旧机动车的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9.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开吗?
答: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30.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哪个联次?
答: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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